Deity's Blog

Wednesday, April 26, 2006

風度與侮辱

人世間悲歡離合,每天也有不少情侶在各種原因下單方面和平地 提出分手。不少提出分手者,都會希望能與對方保持朋友關係。不知提出分手的一方(以下略稱分手者),如果相信他們是曾經相愛過的話,可有想過自己的要求是 否合理合情?分手者即使不是不再愛對方(以下略稱被分手者),自己的理性亦已壓過了自己的情感,才可提出分手。而被分手者,對分手者的愛意仍然是蓋過著理 性的,分手者的一言一行、舉手投足、一顰一笑或一顧一盼、一聲嬌嗔或一聲悶哼、說話的語氣聲調甚或沉默不作聲,也會挑起被分手者各種各樣的情感,或會想將 分手者擁入懷內輕憐細吻,或會想撲入分手者懷內哭泣細訴…… 分手的事實卻要被分手者強抑著這些各式各樣的情感,但分手者還要求維持著「朋友」的關係,不時在被分手者面前幌來盪去,提醒著被分手者有什麼美好的事物已 不會再與對方分享,而被分手者還要強顏顴笑,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 ── 能處之泰然,這是為之「風度」……

在一般坦誠相待的朋友面前,也不必埋藏自己心中的憂傷,為什麼在曾經比朋友還要親密的愛人面前,反而還要虛偽?
時間或可沖淡一切,但當時候未到時,請不要出現在跟前往傷口灑鹽,或給與不切實際的復合希望。當分手者以能與以往的「愛侶」維持朋友關係為榮的同時,可有想到那些前度愛侶只是一群仍然被你付予復合幻象的可憐蟲,又或者,能夠維持朋友關係,只是代表你倆其實未曾深愛過呢?

與情侶分手相比,示愛不遂,或提出約會要求被拒,要保持「風度」便應該容易些。如果只是初相識,有好感而爾而被拒的話,傷害不大,大可瀟灑飄然抽身。但如果到了單戀階段的話,單戀時日越久,越難保持「風度」「全身而退」。這或多或少也取決於「拒絕者」的技巧。
拒絕者有兩句話最不應該說:「你對我的感覺並不是愛」及「你應找一個比我更好的。」
拒絕者高高在上,絕對有權對追求仰慕者不屑一顧,棄之如敝屣。但請不要侮辱仰慕者對你的情感。你有權不愛你的仰慕者,你有權討厭他對你的情感,你亦有權討厭他本人,但他對你的情感,只有他自己最有資格去判斷。「你對我的感覺並不是愛」這一句話是對你的仰慕者最大之侮辱。
同理地,建議仰慕者去找一個更好的對象,並不是拒絕者所想的藉自扁身價去使對方心裏舒服一些的偉大婉拒方法。這並不只是嘲笑對方的眼光,也表現出你對仰慕者之心意的輕蔑,認為只要有一個「更好的」出現,他便會轉移目標……
「我暫時不想發展親密的異性關係」--這一句則可圈可點,大多數情況下,這是一句非常明顯的謊話,但也不失為給仰慕者的一個好下台楷。但請使用這句說話的人稍作圓謊的功夫,不要讓聽到這句話的被拒絕者在一星期後看到你與別人作「親密」的約會。
另一深傷被拒絕者的行為,乃是拒絕者在拒絕對方後,反而會約對方單獨約會。剛被拒絕者,心神恍惚,混混沌沌的茫然赴約,任由拒絕者的擺佈。這「約會」的目 的,大多只是拒絕者想達成一種共識,維持朋友關係,消除尷尬,使得下回在其他場合見面時不會感到別扭,讓別人看破箇中玄虛。這本來無可厚非,但拒絕者可有 想過,這也可能是你對仰慕者情感之輕視和侮辱。你輕視的是他對你的情感之份量,侮辱的是他對你的誠意、他的情感,你認為他對你的情感只是兒戲如電燈制開 關,只要一撥便能關閉,歸於虛無,彷如沒事人般。當你倆下回在同一場合相遇時,你可體會到無論被拒絕者是靜靜的躲在一角,還是在人群中強充著在談笑風生, 當你的身影在他的眼角掠過時、你的笑聲傳到他的耳畔時、你與他面對面交換了幾句寒喧客氣說話時,都觸動著他心中被拒絕的傷痛嗎?你可知道他內心是如何的心 酸,是如何的失落嗎?你為什麼不讓他像一隻受傷的動物般,躲回到自己的洞穴裏,靜靜的舐著自己的傷口慢慢療傷,而是硬要將他拖出來,要求他有「風度」地裝 作沒事人般,對他再作傷害羞辱一番呢?

被分手者或被拒絕者雖然不能自拔,甘願被別一方作再傷害,你情我願,但站在人道立場上,還是請各分手者及拒絕者高抬貴手罷!

200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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